烂尾感言。 (第1/2页)
哪怕就是无聊至极,如果有能把本书看完的读者,也是真爱了。毕竟这是本完全走偏了,没有网文的爽快感,整篇充斥着作者拙劣的自娱自乐与鸡汤。
能提起笔写小说的作者,大多数都是看过很多小说的读者。我也不例外,就想写一个与众不同的网文,结果当头来才发现连网文的定义都没有搞懂。本部小说当初洋洋自得所谓的创新,不过是早有n多人尝试个过且无一例外皆是失败的毒点。
再回想那两年的时间,一边上班一边写小说。还想着工作繁忙多写点存稿慢慢发,一不小心就写了200万字,真是唏嘘。
然后待着些许期翼在起点发布。
等发布了十多二十万字才意识到不对。初次写作时对整部小说的故事把握,与主角构造的重大缺陷甚至都不是重点。
而是严肃性的修真文,大概连小众爱好都算不上吧。记得我还是读者的时候,经常看见有吐槽:主角修真数千年,看见女人就走不动了,修真都修到狗肚子里去了?
一直以来我就非常赞同这句话。然后按着我自己的想法试图刻画我心中的主角。但这无却失去了网络小说主要的要素:爽快、后宫、代入感。(现在想想真有这心思的读者,大多也是在看严肃小说。)
所以在发布初期,明明评论区没有什么恶评,但成绩就是不好。编辑小推了两次效果不好,也就没有再理会了。自然我也是在当时早就发现了其中的错误,但是已经为时已晚了。(这也是我后来为什么根本不想要再修改草稿了,违和的人名,没有心情来为注定没有收益的小说来检查错字、甚至连章节名都提不起劲来取,评论区更是不敢看。虽然是部失败的小说,只是觉得就这么删除了也不甘心,就算是自我纪念吧,就发了出来。所以200万字,虽然a签了我至今也没有发过一章vip。)
不过现在我倒是庆幸这本书是扑的如此彻底。如果这本书不温不火的话,我还可能会犹豫不定是否弃坑。所以在后来半年中,吸取了其中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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