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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四十章 秩序二十五 (第3/5页)

人觉得不能接受

    就像是所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样的仇恨,往往是可以不择手段的去进行复仇的

    哪怕是再残酷的手段,哪怕是用再恶劣的计谋,都是可以被理解的

    甚至如果真正仇恨足够深的话,人们甚至会认为这种复仇是正义的行为

    而在法律之中,绝大多数的国家的法律,是不支持任何违法的复仇行为的

    这也就是法律和人道之间最大的区别所在!

    人道本质,以人为本,并不会约束人的各种各样的正常的想法和欲望

    一个人对于仇人复仇,这本身就是符合人道的一种行为,自然是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

    当然,复仇也并不是毫无限制可言的

    一般来说,仇恨约束深刻,复仇可以容许的手段也就越是残酷

    但是,如果为了一己私仇,而波及到其他无辜之人,那么这样的人就会受到绝大多数人的厌恶和排斥,这样的复仇也不会得到人道秩序的认同

    比如说,有人受到的公司上司的欺压,又或者是受到了骗子的诈骗,又或者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和人结仇并且在斗争之中落败

    这样的人,其实在社会之中并不在少数

    而这样的人,如果他最后选择抽出刀子,和那些压迫自己,欺骗自己,又或者和和自己结仇的敌人,选择通过同归于尽的,只要他的理由足够,那么绝大多数人是不会觉得这种行为过激的,毕竟,仇恨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只要和强大到足够产生杀意的仇恨,那么绝大多数人都会理解这种行为!

    比如说有一个农民,因为受到村官的欺压,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于是最后抽出刀将那个村官一家几口全部杀绝,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符合人道的行为,是一种正常的发泄自身复仇欲望的行为,尽管最终这个人也被判处了死刑,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中,这个人的行为可以算得上是反抗压迫的英雄行为,虽然在法律的层面上是有罪的,但是在人道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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