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偷心的贼 (第3/4页)
儿实力,自己编曲、作词,整出了十多歌,没事躲在家里干嚎。他从来没想到用音乐这东西来泡妞,经我一点拨,肠子悔青了,摇头感叹:“我怎么以前没想到呢?”
我们在音乐上的欣赏水平基本一致,看到韩国和国产货,敬而远之,奚落几句。我们共同的音乐偶像叫迈克尔?杰克逊,那个把手放在裤裆就能让无数歌迷昏死的神人。
我欣赏杰克逊歌中的人道、正义和根植于他灵魂深处的纯洁和力量。
袁正扯得比较远,说自己的童年跟杰克逊很像,都被困在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牢笼里。
那正是五、六岁的孩子们童心大的时候,当别的孩子都在荡秋千、捉迷藏、玩水枪时,杰克逊却不得不把羡慕的眼光从那群嬉笑的孩子身上移开,回到手中枯燥的乐谱上来。他的童年毫无色彩,他热爱音乐。
但是,音乐成为了他童年的一切,占据了他私人的世界,天性的冲动遭到压抑,致使他心理得上了不治之症——喜欢孩子,愿童年长驻。
著名黑人歌手里克·詹姆斯说:“他是一个有钱又有名的黑人,他们想不出什么更好法子来整倒他了!如果你有钱有名又是黑人,你就准备倒霉吧!”做孩子,难免要被伤害。
袁正说,当他被父亲锁在屋里被保姆紧盯时,体会到了跟杰克逊一样的孤独和无望,他说他没有自由,没有活力,要是那会儿早点接触音乐,现在就是中国的杰克逊了。我踹了他一脚,他哇哇直叫。
我问他,杰克逊如果不幸逝世了怎么办?他说他会自杀殉情。那时,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乐队终于成形了,购买器材全是袁正自掏腰包,也只能由他掏钱。第一次在学校歌舞房试演要我去做艺术指导,我推辞说身上连半粒音乐细胞都没有,只会听音乐,对乐理知识一窍不通,他妈的一纯乐痴。
袁正坚持我去,要我当乐队的精神领袖。
我说,你见过没扛过枪的傻逼带兵打仗吗?还精神领袖,神经病领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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