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偷心的贼 (第4/4页)
他说,今天就见到了啊,指着我说:“你!”
无奈之下我只好跟了过去。
玩音乐的人跟搞文字的比起来更加粗狂感性,体现在外表上便是邋遢不堪、不修边幅。
乐队总共五个人,一眼望去,袁正被承托成了一白马王子。其它几个不是打着舌钉留着长走朋克风,就是胖得像日本相扑运动员。
我小声地对他说:“你真心一心机婊,找一堆绿叶来衬托你这朵红花。”
袁正神秘兮兮地说:“可别小看了这帮兔崽子儿,个个都是练家子的主儿,待会儿让你见识一下。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乐队里有一个尖孙,足够了。”
“什么叫尖孙?”我不解。
“我就是啊!”袁正指着自己的胸脯,始终没告诉我什么叫“尖孙”。后来才知道这是北京的土话,意指帅哥、美男。如果当时知道这词的意思,我会忍不住再踹他几脚。
他们演奏的第一歌把老子吓傻了——《两只老虎》。袁正说这歌看似韵律简单歌词幼稚,其实最讲配合,五个人只要一人跟不上节奏,就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