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法不传六耳 (第14/16页)
在死亡笔记写上名字、死亡时间、死亡状况后的6分40秒内,可多次更改死亡时间、死亡状况。不过,这当然是在6分40秒以内还未死,才能做出更改。
只写上意外死亡而没有写死亡状况的话,6分40秒后,便会在最短时间和自然情况下遇上意外死亡。
若只写下那人的死亡状况是意外死亡,但他的死会对人类世界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导致出现其他死者等“祸及无辜”的情况时,便会变成死于心脏麻痹。
若在死亡笔记写下是病死,并注明了病名和时间,但欲没给予病情所必需的发展时间而强行发病时,便会在写完后40秒心脏麻痹身亡。
在死亡笔记写上病死,只注明死亡时间,没有写上病名时,便会死于合理时间下的病症。但若要以死亡笔记操控时间,便须在人类时间单位23日内发生。
写下是病死,并注明了病名但没有指定时间下,若那病症需要花上24日以上才会死亡,变不适用“可在23日内操控死亡时间”这规则,会在那病症通常所需时间下死去。在上述的情况,可以在6分40秒内重写死因和死亡状况,但无论多么希望对方早些死去,也不能令那死亡时间变动。
受害者的名字必须写在同一页的死亡笔记上才会生效,不过在注明死因、死亡状况时,只要写名者是想着被写着的名字,即使是写在其他页上亦能生效。
若先写死因、死亡状况,之后再写名字时,即使人名是复数,但只要在40秒以内写上可行的死因、死亡状况,不管多少人都能生效。若死因可行,但死亡状况不可行时,便只会死于被写下的死因,要是两个都不可行,那名字的人便会死于心脏麻痹。
即使写下复数名字,但只要在写下首个名字时间始,在人类单位40秒内注明一个死因,该死因对所有被写名字者均会生效。另外,写下死因后,在人类单位6分40秒内注明一个死亡状况,亦只有可行者才会死于该状况,不可行者便会死于所写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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