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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法不传六耳 (第15/16页)

    因死亡笔记而死的人,有可能间接令人类世界某人的生命延长,即使并非刻意延长该人的寿命。

    要是在死亡笔记写下名字、死因、死亡状况后,于设定的死亡时间前,笔记或所写的部分遭火烧等,亦不能影响已写下的内容。

    在写下了名字,注明死因的途中遇上了火烧等时,在写下名字后40秒便会死于心脏麻痹。若在写下了名字、死因,在注明死亡状况途中遭火烧等时,只要是6分40秒以内可行的死因便会生效,不可行的话便会死于心脏麻痹。[3]

    第三,写下后的修正:

    要在6分40秒内更改写在死亡笔记上的内容时,首先要在想更改的部分上画两条横线。时间、死亡状况可以依上述方法作出更改,但被写下名字的人,不管用什么方法都不能逃离死亡。

    即使用擦、墨水稀释剂、涂改液等消去写在死亡笔记上的名字、文字等,也没任何意义。

    即使在已写好的名字、死亡状况上重叠写上新名字等,上方的新名字亦会无效,先前所写那人的死、死因、死亡状况都不会有任何影响,用擦擦去铅笔写的字或用涂改液更改重写,情况亦不会改变。

    第四,对象的限制

    死亡笔记的效力不会影响出生后未满780天的人类。

    不能使用死亡笔记杀害人类单位124岁以上的人。

    不能使用死亡笔记杀害只余下人类单位少于12分钟寿命的人。

    在死亡笔记上不能设定一个比该人本来寿命还要长的死期。即使设定了比本来较迟的死亡时间,该人亦会在那之前死去。

    第五,其他注意事项

    用过此笔记的人,不能上天堂或下地狱。

    从死亡笔记撕下一页或纸片,仍具有笔记的效力。

    只要能够直接在笔记上写文字,不论任何工具也可以,化妆品、血亦可。

    在死亡笔记上,不论写多少个名字、页数亦不会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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