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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第1/5页)

    郑鑫的相貌更多遗传了董氏,有着一张身为男子也可算做“美姿容”的脸, 便是这几年来回奔波也没让他多出什么“糙汉子”气息, 反而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有些寻常读书人难及的斯文俊逸。

    这般容貌多是读书人,商户贱事, 能读书的谁也不会去经商, 所以锦绣布坊一开张, 郑鑫这个掌柜便得了一个“锦绣公子”的诨称, 引得不少大姑娘小媳妇过来买布,仅为看看这人, 回去的时候也会顺手扯走一块布。

    因此带来的生意火爆是郑鑫完全没有想到的, 他其实还准备了一些现代常有的促销手法, 结果全然没用到, 这也让他对这门长久生意多了些信心。

    大铺面租着,琳琅满目的货品买来,生意一开, 前期投入就掏空了郑鑫的存款,如今也只能指望铺子生钱了, 不然还是要靠卖画。

    如果可以, 郑鑫并不想用这样的手段赚钱, 这也可算是艺术家的通病,对于自己的著作之爱,或可用金钱标注其价值,却更愿艺术无价,除赠予不愿出售, 免得俗了艺术。

    更何况是低卖。

    郑鑫的画作并非名家手笔,便是有人赏识,也不可能因为其中画境给予等同名家的价格,如此这般,也不过是比其他画匠多得些钱而已,看着来钱快,其实也很让人痛心,如同珍珠等价沙石,让知道价格的人看了怎能不多感慨?

    为此感慨几回的郑鑫生怕自己因此坏了爱画的心,损了最初的喜欢,宁愿不再作画,也不想再用此换钱。

    相比之下,因为皮相好而生意好,几近卖脸却是郑鑫能够轻易接受的了。

    如果一张脸就能做广告,还剩了请明星代言的钱,不用再找什么形象大使,岂不是便宜?

    郑鑫这个掌柜做得很是称职,时下民风古旧,那些上门的姑娘也不敢多做什么,往往偷偷看他一眼,自己先红了脸,若是不小心四目相对,便立马手足无措先扭了头。

    这些生意招揽,自有郑鑫的小厮六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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