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别出心裁 (第3/5页)
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确实是有缺点的,它把党的领导与行政领导统一起来,由党委掌握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权,这本身就是一个党政不分的制度,加以生产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与非重大问题也提请党委讨论决定,这就必然出现权力过度集中,党委陷于日常行政事务的现象。党委领导本应是集体领导,但往往形成书记个人领导,这里有思想、工作作风问题,主要还是制度问题,因为党委去讨论决定行政工作,不可能完全采取民主表决方式,往往经过讨论之后得有人表态或裁决,这个任务自然的落在书记肩上,所以,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以后,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是难以避免的或必然出现的。这就削弱了厂长行政指挥,降低了行政工作效率,因厂长责权不统一,削弱了企业经济责任制,党委陷于行政事物,放松了本职工作,削弱了党的领导,因此实行企业厂长负责制势在必行。
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绝大多数是现代工业企业,现代工业企业采用机器体系进行生产,技术要求严格,劳动分工精细,协作关系复杂,生产过程具有高度的连续性,必须建立高度集中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负责制,才能适应这一要求,无论是资本主义生产或社会主义生产都是如此。
企业经济责任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责、权、利相结合,健全经济责任制,必须首先健全厂长的责任制,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下,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的重大问题由党委决策,决策后果却要由厂长负责,厂长有责无权,权责分离,难以健全责任制。实行厂长负责制才能做到权责统一,从而有利于健全经济责任制。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法人就得有代表对企业经营成果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党委是政治组织,书记是党委的班长,他们都无法充当法人代表,唯一可任代表的只有厂长,但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责任制下,他权责不统一,担当不起责任,同样不能作为法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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