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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天下为公抑或天下为家 (第14/25页)

是天下所有人的,这应当是就“所有权”而言;又谓“万民之主”,那么,这是就“所有权”还是就“经营权”而言?或者说是指“公天下”的君主还是“家天下”的君主?就其所称道的“昔先圣王之治天下”并与公平无私的天地并列而言,似是公天下的君主,但它随后提到的周公和齐桓公,已是家天下的万民之主。显然,吕氏春秋和当时的儒家一样,判别圣王的标准,主要是其德性或他们的道德取向。但是,在天下为家的时期,君主们不仅有属于自己及家族的利益,而且这利益大到了以天下为家,那么,对于他们而言,何谓公,何谓私?公私之间有无区别与矛盾?

    儒者的基本态度可谓“现实的就是合理的”,他们不把“家天下”等同于“私天下”,相反,认为“天子”只要体现出天之“廓然大公”(程颢),就可以做到公天下。然而,一旦面对君主“父传子”的世袭问题,他们就陷入到公私纠缠不清的境地中,所谓“与子虽是私,亦天下之公法,但守法者有私心耳”(程颐)。公私在君主这里的分界点究竟在哪里?儒者自己并不清楚,这势必造成儒者们不无黑色幽默的、类似于“带着锁链跳舞”的吊诡。

    重复地说,这个吊诡就在于,一方面,帝王及其官僚们都有一个“自己”或“自家”,在制度安排上,这些人甚至垄断着社会的绝大部分资源,在社会中处于绝对优越的地位,因而这些人即使不讲为己,他们的“己”在客观上也是天下最大的“私”;另一方面,朝廷及官僚又是社会整体的代表即“公”的代表,一家一户的百姓则是各为其家的“私”。因而,如果简单地认定,“公则一,私则万殊”,“至当归一”,那要求天下所有的人都崇公贬私,岂不是越发强化朝廷和官员的大私,越发贬损百姓的利益?正是这一吊诡,促使思想家们不断地思考公私问题,并将思想引向政治权力乃至政治制度问题。

    上面已提到,顾炎武和孟子一样主张“王政”,但有所不同的是,顾炎武的王政说是基于一种新的“人性”论和“公私”观,他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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