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六四章 二叔、三叔问计(二) (第5/6页)
主要提出三方面政策。
在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
二是明确部分旅游业用地规划用途,同时,为体现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对规划用途和供应管理进行了协调,部分旅游项目用地规划用途按国家标准进行分类,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则按法定“旅游用地”的规定实施。
三是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以降低旅游项目开发初期用地成本。
(五)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国家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
在国家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全国新建和改建五万七千座厕所,鉴于旅游厕所用地面积小又分散的特点,为支持其建设,那文件提出了三条政策措施。
一是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以同类多点为单位集中申请,并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
二是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
三是鼓励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以增加旅游厕所供应途径,促进土地和其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六)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针对旅游新业态用地特点,按照鼓励使用存量、规范使用增量的原则,依法明确了乡村旅游、自驾车、邮轮游艇、文化和研学的用地政策。
一是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乡村旅游是当前和今后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是旅游扶贫的关键抓手。
依据土地管理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乡村旅游的特点,文件提出四条用地规范措施:
第一条,发展乡村旅游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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