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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罗马生活·三” (第2/5页)

得参与政治。由于参议员不得从事海运和其他盈利性活动。这也使得骑士们的雄心壮志难于施展。但是,一些有着骑士背景的“新人类”(罗马人也很习惯这么说)却进去了参议院。之中最有代表性的两个杰出人物是马里乌斯将军和大雄辩家西塞罗。

    在共和国时代已经来临数百年的今天,骑士阶层逐渐兴旺起来。随着共和国行政体系的完善,他们也担任了许多文武官职。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也允许骑士加入其中,甚至有的部门发展到只留下一小部分关键职位给元老院的贵族们。在王政时代结束的时候。有产阶级——罗马贵族、名门望族和骑士阶层便开始控制起罗马大局。

    此时的平民阶层根本算不上一个阶层了,他们之中的经济状况也良莠不齐。有的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还有一百五十万~两百万人在靠吃国家的救济度命;因为总数高达两百余万的无业游民和贫困家庭中总有一小部分人还是愿意尽量去自己养活自己的。虽然表面上看他们能够团结一心,但一旦与他们的贵族统治者出现了分歧,他们就会把自己的权利忘的一干二净。

    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共同的利益联系,所以他们不会团结;不能形成强有力的反对参议院的队伍,或许可以说他们的反抗是必定失败的。法律的公正也通常是站在富人和权贵的一边,法庭一般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个人的身份,而财产和地位又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富有的平民、技师、元老、骑士被归为‘令人尊敬的人’,而无产者一般会归入’不令人尊敬的人‘行列。

    阶层在待遇上的主要不同也在犯罪后给予的惩处不同上体现出来。如果一位‘令人尊敬的人’被认为犯有重罪;他会被判重罪。他会被判流放和没收财产,而不会被判处死刑。而同等情况下,对‘不令人尊敬的人’的定罪会更重一些,他们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是放逐在竞技场上丧命,或是被折磨的筋疲力尽而死,也可能去到矿井里和奴隶一样做苦工。

    从宗教团体、互助协会、同业工会等社团的诞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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