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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处理嫖娼官员(三) (第3/6页)

纪国法干什么?没有的,我们再研究怎么处理。什么是党纪呢?就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们还研究什么?我同意纪委的意见,照办就是了。国法嘛,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前者说了六条处分,我认为,至少该有降级、撤职上选一个。后者嘛,让市公安局依法自行处理就行了。”

    …………

    时光在讨论中悄然离去,已经是夜晚十一点多钟了。

    我该慢慢“收网”了:“马县长,您的意见呢?”

    马县长说:“**之事,已研究了几次,我和有关方面领导也多次交换过看法,从思想上也经历了一个重新认识和提高的过程。我不想多说,但总的原则是不要一棍子把人打死。我的意思是,给予俩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降一级处分,然后通过这个典型,狠刹吃喝嫖赌的歪风,弘扬正气,在干部队伍中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

    该轮到我做出最后决定了,我一字一字地、从容镇定地说:“两人所犯的错误让人痛心,教训也很深刻。不瞒在座的各位说,他俩被关进去的时候,是我冒着被人指责为官官相护、同流合污的危险,要求市公安局把他俩放出来的。我找他们谈过,也跟市领导和在坐的一些同志,我县的基层干部群众交换过看法,总的感觉是,这是他们多年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不严于律己的结果,事情到了这一步,严重影响了我县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影响了我县的声誉,给我县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必须依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因此,我提议,对柳树乡党委书记柳顺平作出如下处理:

    一、撤销柳顺平担任的柳树乡党委书记职务;

    二、建议市、县人大依法罢免柳顺平市、县人大代表资格;

    三、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四、建议市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

    五、成立以纪委副书记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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