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谁签协议起纷争 (第4/5页)
钱县长说:“我个人倾向于马县长或者郭主任签,但马县长不愿意签,郭主任大家意见又不一致。但时间不等人,实在不行,我是常务副县长,请授权我签吧。”
我问刘书记:“你的意见呢?”
刘书记说:“这么讨论问题好累啊,这么简单的问题弄得这么复杂干什么?我个人认为,马县长代表县政府出席签字仪式比较好。至于由谁签字,我赞成桂部长的意见,建议任命郭杰龙为集团公司董事长,由郭杰龙同志签字比较好。”
我问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庭:“你的意见呢?”
王主任说:“我个人认为,马县长乃一县之长,出席签字仪式比较好,显得严肃庄重。但签字必须由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刚才刘书记已经说了,原来的董事长周怀南不可能再以董事长的身份签协议,必须免去他的董事长职务。至于由谁出任董事长,我个人认为,钱县长或者郭主任都行。但董事长毕竟是我们县委管的干部,钱县长毕竟是县领导,级别高了一点,还是任命郭杰龙同志为董事长,由郭主任签吧。”
马志县长说:“让向文同志担任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给自己当掘墓人,这的确有些尴尬。但不能说一无是处,我觉得,还是有些实际意义的。譬如,向文同志多年辛辛苦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得到组织肯定。集团公司下岗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一系列善后工作也需要有人去具体负责。因此,我赞成组织部门的意见,同意向文同志担任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
该轮到我最后发言了,我说:“我们先谈事实,再讲道理。周怀南离开工作岗位后,一直是由经贸委主任郭杰龙同志负责与海水集团的联系,海水集团已习惯跟郭杰龙同志打交道,临阵换将让别人以为我们工作没有章法,缺乏长远观念,影响投资环境。提拔向文同志并马上让向文同志签订这么重要的协议,我觉得嫩了一点,弱了一点,匆忙了一点,就是签订协议的份量不够,其严肃度庄重度不够,或者说影响力不够。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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