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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4/13页)

已经不是处女了。这就是说他同她已经睡过了,而她却没有流血。小伙子对性爱是有经验的,他兴奋地告诉别人,自己不是一个傻子,他一上她的身,就知道她已经被别人弄过了。

    镇上那些人都有点同情这个小伙子,觉得他纯洁的感情受到了像刘正红这样的女子的玷污。至少他们也只是打了一个平手,谁也没吃亏,但谁也没讨便宜。刘正红对于自己为什么没有流血解释不出任何理由(当然即使有理由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只有刘正菊相信,她妹妹在这之前没有同任何人睡过觉,至于为什么不流红,她当然也解释不出。自己的丈夫有一天就说:“小姨过去一定是有过的,要是没有过,她怎么会不流红?”她勃然大怒,骂道:“放你妈的屁!你妹妹才被人睡过呢。你一家都被人睡过!你倒是说我妹妹跟谁睡过?”邓一彬就说:“我怎么知道?事情又不是我做的。”

    刘正红和陈营业员恋爱又分手的事,镇子上谁都知道。她自己感觉没脸活了。她想撕开了脸皮找他们领导理论,但她确实又张不开那个口。那种事怎么能说得清呢?一气之下,她就吃了整整一瓶安眠药。安眠药是她向镇卫生院的一名熟悉的医生要的,那个医生说:“你要这么多安眠药做什么?”她说:“你知道的,我被那个姓陈的玩弄了,又把我像破鞋垫一样甩了。我咽不下这口气。我哥哥他们早晚有一天要来打他一顿,好好收拾他的。现在,我晚上整晚整晚地睡不着。我需要它帮助我不想那些破事。”医生就好心地劝说:“那你可不能多吃啊,吃多了要出问题的。出了问题我担当不起啊。”刘正红就说:“你放心吧。我被人害了,难道还会再害你?我不会死。我死也要死个清清白白,绝不连累你。”

    那个下午她回到自己的理发店,叫一个徒弟帮她烫了发,然后把她们打发了回家,天一擦黑,晚饭也没吃,坐在镜子前发了一会怔,然后写了一封遗书。遗书里说:陈雨奇(就是供销社的那个青年营业员)玩弄了我,我这辈子死不瞑目。他先是花言巧语,说是怎么怎么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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