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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5/13页)

不嫌我是农村姑娘,不嫌我没有职业只是个理发的。为了让我和他发生关系,他第一次的那天晚上还送了一只黄黄的戒指给我,说那是他妈妈传下来的。我以为他是真心的,就让他日。他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一共日过我二十九次。我的床边有二十九道印子,是我每次事后用小刀刻的。除了和他,我再也没有被别人日过。镇子上说我的那些闲话,使我觉得我的冤比海还要深,比天还要大。我变成鬼,我也饶不掉陈雨奇!另外,我的死跟医院药房的朱医生没有任何关系。我的药不是从他那里拿的。写完遗书,她就吃了药,然后躺在了床上等待自己昏死过去。

    但她却没能死成。她的一个姓李的徒弟走的时候就感觉她不对。她家就在镇子的边上,回到家里感觉放心不下,就来了。打门打不开,就叫来了人。来了一群人赶紧把已经昏迷的她送到了医院。

    出了这样的事,影响很大。后来那个供销社的小青年就调离了这里,调到了另外一个乡的供销社去了。

    时间长了,人们也就淡了。

    刘正红还在镇上开理发店。

    邓一群从陵州临回来前,就想着他这回一定要找着红旗旅馆的那个服务员林湄湄。几年了,有时他还会不时地想到那件事。不管如何,她是他生活里的第一个女人。是她,让他做了一回真正的男人。即使她对他的那份感情是假的,但她毕竟贡献了身体。为了她那份在他记忆里保存完好的肉体感觉,他心存一份感激。感激的感情。他记住并保存了这份感情。他还是比较守旧的,在这个城市里,与别的青年相比,他自觉真是太保守了。

    有空的时候,邓一群偶尔还到南方大学的校园里去逛逛。校园真是很美,美丽的不光是景色,重要的是这里的民主、自由的学术气氛,在这个城市里就像一个世外桃源,进了校园,他就有一种自豪感,因为他也曾是这里的一员。这是一所全国知名的学府,从这个校园里出来了好些出类拔萃的人物,政治的,经济的,这些人物就像天空中为数不多的几颗星星,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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