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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大西洋绞杀战(31) (第2/5页)

88和j-288,实现舰载、陆基中型轰炸机统一化——这个目标得到了霍夫曼的大力支持,因为这样一来,空海军攻击机飞行员转岗就更快。

    但这样一来,亨克尔公司就麻烦了,因为其主力产品e-218很快要被挤出舰载机队伍,如果再在陆军中被挤出去,将来就要毫无生存余地,虽然可以根据技术授权其他型号的飞机,但对于心高气傲的亨克尔公司而言,如何肯咽的下这口气,经施佩尔指点,亨克尔公司一方面加大对喷气式攻击机的研究,一方面修改了e-277的技术参数并换装了最新的b801发动机,在运载力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将最大速度提升到了525公里/小时,最大航程提升到了6000公里以上,成功挤进b标段门槛。

    这时候j-488就有些尴尬了,因为其最大速度虽然可以超过635公里/小时,运载量也比e-277大,但航程经反复提升加码也只能弄到4500公里——只比标段多一些,实在是辱没了b标段号称洲际轰炸机的“美誉”,而且价格还不便宜,比利用成熟构件生产的e-277整整贵60,可2架j-488肯定不如3架e-277运得多。

    根据这种现实情况,军备部提交的备忘录写得很明确:在1944年初最终确定重型轰炸机的目标机型,德国不是美国,没必要也没有能力维持庞大的重型轰炸机/运输机队伍,建议由-264充当重型轰炸机(对标b-29),建议由e-277充当重型远程运输机(-323更重,但航程不够,本机对标-54运输机)。

    该提议当然是很老辣的,一方面,给亨克尔公司保住了至关重要的主打产品生产能力,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容克斯公司承担的机型太多,不利于分散风险,最后也是很关键的一点,e-277如果充当运输机,其定位和j-290是有重叠的,有利于军备部对运输机价格进行压价——一架运输机的利润超过10架单发战斗机。

    面对容克斯公司的质疑,施佩尔也不直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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