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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诛杀文杰 (第4/6页)

,罗成等。

    这以后林南又提出了关于“廉与贪”的问题,林南的做法是什么呢?就是重用清官、不避小贪。

    比如有些人爱占小便宜,当官的时候顺手牵羊牵些什么,但这些人的本质并没有那么坏,而且拿的东西也无关紧要,所以林南对于这样的人的态度就是罚俸。华夏古代总要讲究清正廉洁,比如朱元璋是最恨贪官的,甚至发明了扒皮填草这样的酷刑来惩治他们。结果呢?明朝的贪官却是所有朝代里最多的,就是那些所谓的君子,也大多是伪君子,面上装着不拿,其实心里还是想拿的。

    所以林南先是给官员提俸,使他们的俸禄达到除了可以养家之外还有些富余,然后面对小贪也只是罚俸,但对于大贪却也十分严厉,予以诛九族的大罪,就好比一只会抓老鼠又爱偷东西吃的猫,你没必要因猫偷了点东西你就一棒子打死他,因为它留着还是有的,至少能逮住老鼠。

    但这些不代表林南就不注重法制,他曾亲自宣布:“天下律法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律法,因此一切都要以法为准。”作为一位万人之上的君主能够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恐怕也只能是穿越过去的林南了。

    律法制定出来后,林南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维护律法的划一和稳定。在黄龙初年,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执法时铁面无私,但量刑时林南却反复思考,慎之又慎。他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由于林南的苦心经营,黄龙初年法制情况出奇的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一个月之内竟然那只三个人被判了死刑。

    另外华夏封建王朝的经济特征是“重农抑商”,商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相当低,商人的地位也因之比种田人要低好几个等次。这也是华夏的封建经济一直得不到实质性发展的主要原因。

    林南下旨禁止歧视商人,还给商业发展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在林南政府的倡导下,大隋王朝的商业经济有了迅速和长足地进展,新兴的商业城市象雨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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