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节 站在哪一边 (第3/5页)
文契的官方要求很严格,但依然禁不住。老百姓过割田亩交点契税无所谓,关键是官府的勒索太过,没人愿意跟官方打交道。清朝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的制度,清朝雍正年开始,放宽了典卖制度,典就是暂时抵押的意思,因此老百姓找到了一条规避政府契税和官府勒索的办法,那就是采用白契,私下签订典卖文书,官府追究大可托庇为典而不是卖。
总之这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导致到了清朝,大量民间私契泛滥,根本不可遏止。
这种产权的问题最是麻烦,历代官府都理不清,现在让朱敬伦评理他也没有能力分清。
所以他的原则就是不分,原来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
他只针对九龙仓的情况来论理,先几个九龙仓一带的客家村子,他们手里持有的是租权白契,也就是使用权,每年按时给官府纳税给地主交租,从无拖欠。他们卖出去的土地,都是一些靠海最近的耗田,平时根本无法下种,也就是退潮后收收贝壳,种种生蚝的用处。甚至这些淤积的沙田,官府都是另立地册的,也是一笔理不清的产权,客家人说是他们的,地主说是他们土地上长出来是他们的。
本来就理不清,也没什么大用,所以争执虽然有,却没有动干戈,但是客家人将这里的地卖给了洋人,这才惹火了一大群地主。
说到底什么排外了,什么歧视了,什么民族问题了,最严重的还是争地,哪怕是沙地,这些人也要争个头破血流。
“官府是怎么断的?这些地的地契在谁手里?”
朱敬伦问道。
官府断了一个糊涂案,还是产权归土人名下,租权归了客家人,每年给一点点可怜的地租,不足好地的百分之一,其实也就是一点安慰。
如果没有洋人,这些地其实双方都不会在乎,可洋人给了一个天价,客家人将这些土地卖出去了一笔财,可每年洋人还只给土人那么点可怜的地租,洋人又用这些土地做生意赚大钱,他们心里不平衡,加上本来约定大家都不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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