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诸法因缘 (第3/15页)
人类居住,尚有畜生之类,亦有鬼神之类,亦有诸仙,隐居洞天,非不知世间事,世间事不动其心耳,畜生与人,居住在大地上,精灵有形者亦住在山川之内或复大地之上,无形鬼神,居住精气之内,虽各自成界,乃是小界,皆属人世间地界之内。
诸仙所住洞天,亦有差别,有洞天自成境界,性属人世,有洞天以精气幻化,附属于地,有洞天以灵光为界,藏于大地灵枢,有洞天以虚空为界,寄形于山石草木,乃至洞穴之中。
人之心量,无有边际,若夫畜生、鬼神之心量,与人无别,亦无边际,一花之精气虽不过寸,而其精气所成境界,可以藏大千世界,如是世界亦可藏,何况无尽众生及灵妙乎。
而彼等通灵之眼,岁间花色,亦见气色,而不能见如是花中所藏世界,亦不见其中众生,如是妙心眼界,非真圣者,不能生,世间法则,缘系天地,一切境界,皆属天地,虽自成界,亦有天地,何以故?众生自生以来,不离天地,其性属之内,悠久之中,习气所染,不离天地。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如是法则,即天地法则,鬼类之类,各自交流,亦系法则,缘性不等,境界不对,譬如耳不能见色,目不能听声,缘性不对,境界不交,故无所见,譬如鬼灵观人,见人身之光色,若人心明,坦坦荡荡,浩然正气,恢宏浩大,于灵眼中,见此人则如见日月
而鬼灵类属,不测圣贤妙意,虽俱日月之光,心藏而性敛,于幽灵复观,见如常人光华,若复深藏光华,鬼灵之目,则不见人,此人似乎隐身。
此非隐身也,是灵目所不见之境界也,若于常人眼界,鬼灵等类,目不见之,鬼灵之属于人而言,则是无存无有,亦如隐身不见,如是非隐匿不见,是人眼界与灵类境界不相对故。
譬如有畜生之类,眼界但在圆滑,彼眼界中,则无尖锐,眼界只有黑白,彼眼界中,则无五色,至于种种光华变化,亦不能见,若有人于畜生眼前显弄巧变,则如盲人持灯,不相知故,现卖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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