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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天下为公抑或天下为家 (第17/25页)

治其事,而天子之权乃益尊。后世有不善治者出焉,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万几之广,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21]——顾炎武这一天下事天下人管的思想,并不涉及天下的归属,天下还是天子的,只不过执天下大权的天子,越是分权于下,其权越受尊崇。他显然还是在君主政治的范畴中做文章,即在治国方式上做文章,这与先秦以来儒家所论证的实行君主制度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同时为君权的存在与行使设置条件和规范,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所以,顾炎武虽然区分了“天下”与“国”,但目的还是希望经由圣明天子将双方结合起来。

    王夫之亦鲜明地批判家天下的君主之“私天下”,申张“公天下”:“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夷狄盗逆而所可私,而抑非一姓之私也。”他还这样质问沿袭秦制的后世帝王:“若夫国祚之不长,为一姓言也,非公义也。秦之所以获罪于万世者,私己而已矣。斥秦之私,而欲私其子孙长存,又岂天下之大公哉?”又说:“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22]王夫之在公私、义利问题上,之所以主张存公去私,原因即在于他对公做了所有人的也是整体性的理解,而私则为一姓或一己之私。在当时明清更替之际,他担心“崇私”意识流行,人人只关心一己私利,则整个社会的兴亡,即所谓“扶长中夏”也就会落空。

    王夫之完全肯定人的正常的欲望,他提出“天理寓于人欲”,“王道本乎人情”,如其所言:“天无欲,其理即人之欲。理尽则合人之欲,欲推即合天之理。于此可见,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23]因而,顺应天理人欲、天道人情,也就是顺乎仁道,君主若能以仁为本体而顺之、用之,普恵天下,则天下必达至三代之治,甚至可称为大同,如其所言:“敦仁而行之以顺,则天下无不顺矣。大顺斯大同矣,三代之英所以与大道之公而合德也。”并谓:“顺者,以至仁而体仁之情,人情得则虽危而不倾,政治而君安也。”[24]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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