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修真纲要 (第3/7页)
如是学静,乃为修真第一事,此为基础,此基之坚固,为后来行道之安顺也,若欲修真,此是第一,无此基础,一切修行,如沙聚塔,终究不成。
众人学静时,难离常日思维习惯,种种思议,欲将思绪寄托于某处,若心无寄托,则乱想纷纷,是心不收也,若心暂收而妄意常动,是性未摄也,当以定心而收乱心,当以定性而摄妄情,修习纯熟,自然得定。
心性若伏,其身自然安止,心包太虚,何况骨肉乎,心性宁静,血气自静,精气自宁,神自然清灵,于是内明身心,自然显现,修养其明,名为内修。
以此为法,修身养性,渐得于静,智慧亦明,得此法者,性气自凝,名为灵丹,五气归元,至于养元,元心元性,至于归一,此乃静养之法,修养得一之大纲,是故,欲修真得一者,当法则天地,起居作息,当有节度,初学者无知,当尊法行,至于得法,可以随性,何以然哉?性已从真,随真为行。
欲学此法者,于身当得安隐,于心当得安宁,心止于宁静,行于世间,虽复得真,各以缘法而行为,即有差别,故于无为中,有为诸行有差别也,是故修真之人,不可以计着无谓之事。
修真之人,不但需要养真,尚需明真知伪,是故修真者明达于虚实而不堕虚实,是故堕真伪两边、善恶两边、正邪两边者,皆不为修真,彼虽修法,不能成真。
颂:
诸法不为真,真在诸法存,
明达真伪者,于伪中得真。
欲寻正道者,当见邪道,观于邪道,改善即正,是故正邪,常是两立,自观身心,亦有正邪,正邪为臣,真一为君,以真心统摄,譬如天覆众生,正邪不能乱也,譬如内心,遇取舍时,有舍有不舍,二种情性,有二种分,一为想分,一为情分,舍中有想分、情分,不舍中亦有想分、情分,舍中有想、情之争辩,不舍中想、情亦在辩论。
堕迷海者,遇此取舍争论时,即须辨析,而于辨析,亦无主心,各个臣心,自有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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